青岛将发放“云服务券”,以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企业上云”。这是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的。
据了解,具体的实施细则已在日前由市财政局与市经信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明确企业上云财政奖补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进行了规定。《通知》指出,“云服务券”额度以单个企业上云购买、使用云计算资源或服务的费用为基数计算,补贴比例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30%,补贴上限不超过5万元。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云服务券”补贴上限不超过6万元。对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云服务券”财政补助标准上浮50%。各区(市)财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按照规定的补贴比例和限额,对农业企业、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服务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五大类上云主体实施“云服务券”补贴。
具体的申请方式是,青岛市上云企业统一纳入“山东省企业上云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平台注册登记,经所在区(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对注册信息集中进行网上审核后成为用户会员,即获得申领“云服务券”资格。单个企业只可享受一次“云服务券”补贴。
据悉,该政策将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