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西海岸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17〕8号)、《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青科规字〔2017〕51号)、《青岛市财政局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规〔2017〕3号)、《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青科字〔2016〕4号)等相关规定,市科技局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青岛市创业创新人才专项项目验收工作,应验收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项目承担单位验收材料系统提报时间: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1月31日17:00。
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材料后,由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项目主管单位对确认符合要求的,于2019年2月11日-22日组织项目预验收,并于2019年2月26日17:00前完成验收材料和《青岛市创业创新人才专项项目预验收意见表》(详见附件2)系统上报工作。
二、验收组织
本次验收工作由市科技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青岛迈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迈通”)作为第三方机构,按照具体要求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各项目主管单位协同开展。验收工作分材料准备、预验收、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和公布验收结果六个阶段。
三、验收程序及方式
(一)材料准备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19年1月31日17:00前提交《青岛市创业创新人才专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3)至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验收材料务必规范齐全。项目需提交的科技报告内容,另行通知。
申报流程:登录市科技局网站(qdstc.qingdao.gov.cn),点击“服务大厅”中的“科技计划管理平台”,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登录类型选择“项目申报(承担)单位”,进入“项目结项管理-申报单位项目结项报告填写”,点击“新建”进入验收信息表,上传验收材料。
项目主管单位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登录类型选择“项目主管单位”,进入“项目结项管理-主管单位项目结项审查”,查看已提交的项目验收材料。
(二)预验收
2月11日-22日,对项目验收材料确认符合要求的,由项目主管单位组织开展项目预验收工作,并出具青岛市创业创新人才专项项目预验收意见表。
预验收结束后,项目主管单位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验收材料审核意见,将符合要求的项目验收材料和青岛市创业创新人才专项项目预验收意见表于2月26日17:00前完成系统上报工作。
(三)形式审查
青岛迈通负责对项目主管单位提报的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知应进一步补充完善材料的项目承担单位按期补正。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组织进行专家评审。
(四)专家评审及专项审计
验收专家对通过预验收和形式审查的项目验收材料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对市级财政资金支持100万元以上(含)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提供审计报告。
(五)现场考察
对于财政资金支持100万元(含)以上项目及专家评审意见认为需现场核查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专家组综合核查情况出具验收意见。
(六)公布验收结果
青岛迈通汇总专家验收意见,逐项出具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结题”、“不通过验收”三种情况,经市科技局审核确认,公布验收结果。其中,“不通过验收”的项目,由相关职能处室会同项目主管单位负责督促项目承担单位限期整改。
五、相关要求
各项目主管部门(推荐单位)是人才项目的推荐主体,要认真做好预验收,并对预验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积极组织协调,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时提报材料,做好现场考察评估准备工作。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验收工作,按要求认真组织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按要求及时提供验收材料,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凡验收材料弄虚作假或无故不参加本次验收的项目,按“不通过验收”处理,并纳入科研诚信失信记录。
业务咨询:
青岛迈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范作轩 80931757
刘 睿 80931758
市科技局规划发展与监督处 段继莲 85911343
市科技局创新协调与政策法规处 薛小康 85911957
系 统 支 持 杨建军 18353238045
验 收工作QQ群 892845841
附件:1.2018年青岛市创业创新人才专项验收项目清单
2.青岛市创业创新人才专项项目预验收意见表
3.青岛市创业创新人才专项项目验收报告
4.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所需材料清单
5.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系统操作说明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