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市场监管所:
根据《青岛市城阳区专利奖励资金实施细则》(青城科字〔2018〕70号)文件规定,现开展2018年度城阳区专利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项目
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奖励:授权公告日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4000元。
2、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维持费用:申请日为2013年、2008年、2003年的有效发明专利,分别每件奖励1600元、5000元、12000元。
3、年度内(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被认定为国家、省和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按最高级别只奖励一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单位的奖励5万元;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并通过认证的企业奖励2万元。
4、年度内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和获得山东省专利特别奖、一、二、三等奖的项目,每项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和5万、3万元、2万元、1万元。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国家和省专利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
5、对年度内开办的具有法人资格和专利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或专利代理机构在城阳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并为城阳区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代理专利申请30件以上的,根据当年为城阳区代理专利申请量的多少,取前5名进行奖励,分别给予15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
二、申报材料
1、属年度内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的,需提交《城阳区专利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或发明专利授权文本扉页的原件及复印件;属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维持费用的,需提交《城阳区专利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或发明专利授权文本扉页及发明专利相应奖励年度的缴费收据的原件、复印件,或国家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批量法律状态证明》。
2、被认定为知识产权示范单位、优势单位、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获得中国专利奖和获得山东省专利奖的单位需提交《城阳区专利单位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公文文件、证书或奖牌;
3、专利代理机构需提交《城阳区专利单位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成立批准文件和为城阳区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代理专利的工作报告(含年度内为区内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代理专利申请明细及证明材料)。
4、企业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个人提供身份证明。
以上材料递交的原件经查验后退还,需递交的复印件,属于个人的应有本人签字,属于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5、对于共同授权的专利项目,申报人是多个共同专利权人的,应委托或指定共同权利人之一办理奖励手续,需填写《城阳区专利奖励资金申报、领取委托书》(附件3)。
6、凡申报奖励资金的个人或单位,均需填写《城阳区专利奖励资金申报、领取诚信承诺书》(附件4)。
7、申报材料一式2份,申请表和附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左侧装订,不另外附加封面。同时发申请表电子版至邮箱(cykjj@163.com)。
三、奖励的受理
1、集中受理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6月30日(节假日除外)。地址:城阳区江城路198号(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10)
2、下列情况不予受理:
(1)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提报所需材料的;
(2)字迹不清楚或涂改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专利权有争议的。
附件:1、城阳区专利奖励资金申请表
2、城阳区专利单位奖励资金申请表
3、城阳区专利奖励资金申报、领取委托书
4、城阳区专利奖励资金申报、领取诚信承诺书
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9日
下载: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城阳区专利奖励资金的相关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