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发机关: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编 号:青科资字〔2020〕6号
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西海岸新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及项目牵头单位:
为更好发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对我市科技创新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需求,2020年将专项组织重点支持我市相关单位开焊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渠道
登录青岛市科技局网站(qdstc.qingdao.gov.cn),点击“服务大厅”中的“科技计划管理平台”,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选择“项目申报(承担)单位”,查看《项目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并进行网上注册。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进入“计划项目申请-计划项目申报申请”,点击“新建”,依次点选“2020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网上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合同签订、项目管理等情况。
二、申报要求
登录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相关表单及其他相关附件材料(附件仅用于证明申请书中陈述的真实性、可行性和研究水平以及评审专家参考用),部分附件模板可在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各项目主管部门通过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添加意见后提交。
(一)需提报附件
相关附件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三年滚动规划;
3.2020年项目预算表及预算说明书;
4.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5.项目申报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6.已获中央引导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上年度项目自评报告;
7.其他相关材料。
(二)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项目预算与实际研究工作内容明显不符的;
2.项目申报者在往年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中存在弄虚作假、不履行科技计划合同等不良记录的;
3.所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其它不符合《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
三、受理时间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至4月3日17:00。
业务咨询:
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 王妮妮 88728989-828
孙 倩 88728989-837
市科技局基础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孟 霖 85913528
市科技局信息科技处 林 乔 85911332
市科技局科技合作处 焉岿然 85912092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纪泽慧 85911957
附件:1.2020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申报指南(点击下载) 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三年滚动规划编制提纲(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