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0年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的通知》,以及2020年青岛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工作部署,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0年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申报和验收工作
(一)培育申报工作。前期已经参与申报省制造业创新中心但未通过培育试点的,按照《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0〕95号)要求,编写组建方案(一式三份),于7月15日前报送市工信局科技处。有关方案提纲请电话联系。
(二)验收认定工作。已培育且完成建设任务书目标的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请于7月15日前联系市工信局科技处,做好有关验收认定准备工作。
二、2020年青岛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工作
根据《青岛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试行)》,请各区、市主管部门指导有意向申报企业根据申报条件,编制《青岛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申报书》(一式两份),于7月22日前报送市工信局科技处。
前期已经申报2020年青岛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的,可以不用重复申报。下步,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申报优先支持青岛市制造业创新中心。
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85911215/85911216
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2.青岛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试行)
3.青岛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申报书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