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产业〔2018〕232号)和《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0〕68号),我部部署开展了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工作。经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自愿申请、相关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现将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1月27日
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010-68205204,010-68205198(传真)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