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5〕14号)和市经信委《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定办法》、《关于推选“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经信委在认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的基础上,通过企业申报、资格初审、区(市)推荐、审核筛选等程序,拟推选认定山东金东数字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等82家企业(名单见附件)为第六批“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经济信息化委规划发展处反映。
联系电话: 85912658 85912657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