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什么是费用减缴备案?
A: 费减备案申请条件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费减备案流程 注册并登录专利事务服务系统(http://cpservice.sipo.gov.cn/)进行网上备案并按提示提交证明材料。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经审批合格的,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可依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减缴相关费用,无需逐件提交证明材料。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 费减备案所需证明材料 个人: (一)身份证复印;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企业: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提交了印有组织机构代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则无需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提交的是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则无需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单位为共同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以上规定。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