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谁有资格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CT国际申请?
A: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是中国内地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国际申请的受理局,也是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和居民提交国际申请的受理局。 根据1993年中国专利局发布的《关于受理台胞国际申请的通知》的规定,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际申请的受理局,受理台胞(包括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提出的国际申请。 因此,按照PCT的规定,下列人员有权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CT申请: (1)中国(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国民或中国法人,不论其居所或营业所是否在中国境内; (2)在中国境内有长期居所的外国人或有真实营业所的外国单位; (3)同中国签订有代为受理协议的其他PCT成员国的国民或在该国有长期居所或营业所的居民或单位。 在有多个申请人的情况下,只要其中有一个申请人有资格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CT国际申请就可以了。